学校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使用授权业务范围

1.科研类,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;国家重点研发计划;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;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;科技部项目;教育部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项目;广东省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;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;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;广东省发展改革委、广东省海洋渔业厅、广东省林业厅、广东省水利厅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、广东省农业厅、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科技项目;低于()100万元投标金额的科技类招投标项目;低于()100万元的横向科技项目、军工项目;广东省委宣传部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其他厅局项目;科技社科成果鉴定、登记以及各级各类报奖;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材料;科技、社科统计相关材料;各类实验室、研究基地开放课题;国家、省、市厅各类科研平台等常规科研申报,上述常规科研业务类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审批。

2.培训类,包括学校非全日制办学办班项目申报或相关招投标,由社会服务处负责审批。

3.后勤类,包括学校公务车、办公电话、用电用气等后勤相关常规业务申请,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审批。

4.基建类,包括学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、修缮等各类基建项目立项、报建、验收备案相关业务,办理校园排水许可、校园规划及调整等相关业务,由基建处负责审批。

5.其他类,包括本校在编新进教工办理入户,由保卫处负责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