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领导外出迎送安排工作规范

发布单位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: 2011-05-31

校领导外出是指校领导离开本省到外地参加会议或活动,率团出省学习考察或出访。有关迎送工作按以下程序操作:
一、了解校领导外出的时间、地点、在外地停留的时间、返程时间、随行人员、确定出发的具体时间和乘坐何种交通工具。
二、落实有关订票事宜,出访需同时通知外事处、保卫处派人协助办理出境的有关手续,并向有关校领导和随行人员告知到达机场或火车站的时间,还应请示学校办公室主任后安排办公室领导到达机场或火车站送行。
三、校领导出发当天,按飞机起飞或火车发车时间,提前60分钟到达机场或火车站,随行人员应及时办理登记、登车和行李托运手续。
四、校领导外出期间,应该准确掌握其返程的时间、所乘飞机的航班号或火车的车次,通知校领导的司机和随行人员所在单位派人接机接车。同时通知办公室主任后安排一位办公室领导接机或接车。
五、校领导返程当天,按其所乘飞机或火车抵达广州的时间,校领导司机和接机或接车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(出访归来提前1小时30分钟)到达机场或火车站,做好接机或接车的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