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向上级部门、领导汇报工作会议会务安排工作规范

发布单位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  发布时间: 2011-05-30

 

        向上级部门、领导汇报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规范汇报工作会议程序,特制定本规范。
        一、会前准备工作
      (一) 汇报人员确定及汇报材料的准备。向上级如教育部、省委、省政府、省人大、省政协及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等主要部门汇报工作,原则上由学校主要领导   (书记或校长)汇报或由主要领导委托的副职进行汇报;由校办公室牵头准备汇报材料。
      (二)提出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。由校办公室负责提出汇报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,内容包括:
       1、汇报会的程序;
       2、与会人员范围;
       3、汇报材料的准备和印发;
       4、上级领导同志与校领导合影的安排等。请示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初审后,报分管校领导审核,再由汇报领导审定。
       汇报会的参加人员、范围视来视察的上级领导同志的要求而定。一般情况下,可建议请分管工作的校领导和其他相关领导参加,学校各主要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二级院系主要领导列席。
       二、发出会议通知
       通知内容包括:汇报会的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范围、着装和保密要求等。报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定。
       三、安排布置会场和合影事宜
       汇报会的会场一般按回字型布置,不悬挂会标,上级领导同志(含随员)和学校与会同志分开就座。会场和合影的座位安排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后,报上级领导同志的随行工作人员审定。
       四、汇报会前的其他有关工作
      (一)检查会场布置情况和汇报材料(含会议程序、出席人员名单)、有关文具用品(备记录用纸、铅笔、红蓝铅笔和签字笔)的摆放情况,检查录音、音响准备情况(领导和校主要领导的位置须各增加一个备用话筒)。
      (二)检查合影的安排。
      (三)检查列席人员的到达情况,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,提醒与会同志关闭手机,提前入座。未按时到达的应即落实。
      (四)掌握上级领导同志和校领导到达会场的时间,并做好引导工作,开会时引导领导同志进入会场到指定位置就座,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。
       五、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
      (一)做好会议记录和录音。
      (二)掌握会场情况,办理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       六、会前或会后合影的安排
       合影开始前先向领导报告合影的有关事宜,并及时引导领导同志就位。
      七、会后的整理工作
     (一)检查会场,收回录音笔。注意收集与会人员遗漏文件或其他物品并尽快转交有关同志。
     (二)提供一套录音文件(连同上级领导同志讲话整理稿,一般由校办随行工作人员负责整理),送交上级领导同志的随行工作人员。
各二级单位上级部门视察组来粤视察工作,需安排座谈会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或向学校交换意见的,有关的会务工作由相关二级单位负责,学校办公室协助。